鞍山市鞍钢高中德育目标
栏目:校纪校规 更新时间:2009-12-30 15:17:32   点击数:150   来源:政教科
  

总体目标:

    一、通过德育活动在学生的品德形成上达到预期的目的,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,即符合《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和《公民道德实施纲要》的要求。培养学生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、有才干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;使他们热爱祖国,热爱中国共产党,具有社会主义公德,文明行为习惯;遵纪守法的公民;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科学人生观、价值观、世界观;从思想品德素质、科学文化素质、身体心理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四个方面培养21世纪能在国际上参与竞争,迎接挑战的新型人才。

二、通过加强知道,提高教职员工学习德育理论的 积极性,提高他们的德育工作能力和学科教学德育渗透水平;作到人人抓德育,使得学校德育成为“人人工程”、“事事工程”,让教师真正成为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”。同时加强教师自身品德的修养,加强教师行为规范教育,用自己的言行和人格直接影响学生,使教师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,用科学体系评价学生,提高教师德育科研意识和教研能力水平。

三、探索构件德育的途径和方法,针对教育对象群体的改变创新德育的方法和途径,达到德育的实效性。构建学校、家庭、社会整体化、全时空的育人渠道网络,正式实现学科渗透育人;组织团队育人;家庭育人;环境育人;管理育人;德育活动课育人;社会实践育人,建立适合我校学生特点的德育评价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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